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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方案3篇

2023-07-05 21:13 来源:词粹网 点击:

2021年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方案3篇

2021年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方案第1篇

今年三月是自治区第十三个“公民道德建设月”,三月五日是第五十一个“学雷锋日”暨第十五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根据区文明委字〔2014〕4号文件通知精神,今年我市“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的主题为“爱国守法”。现将我局开展第十三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安排如下:

一、开展好以下重点活动

(一)开展“爱国守法”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全局干部开展讲座、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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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看专题教育影视片、演唱爱国歌曲等多种形式,抓好“爱国守法”教育,培育爱国情感,增强法制观念,争做文明市民。开展声讨昆明“3·01”暴力恐怖暴行座谈会,强化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坚持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开展道德主题实践活动。要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进一步重温《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读本,重点抓好“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和诚信教育,开展好学习、座谈和讨论活动。寻找身边的“雷锋”,用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提升全局干部的道德自觉和道德水准。

(三)开展“诚实劳动诚信经营”创建活动。

1.深化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

2.组织辖区个体工商户、企业代表开展以“诚实劳动诚信经营”为主题的例会学习,同时在私个协会会员中传达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市委关于揭批声讨昆明“3·01”暴恐分子罪恶行径的通知精神,要求私个协会会员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制意识。

3.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大张旗鼓的广泛宣传维权法律、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

(1)由我局牵头,开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咨询活动,对违法经营、制假贩假等欺诈行为及假冒伪劣商品进行曝光,并将假冒伪劣商品分类集中,科学销毁。

(2)大力宣扬商家诚实守信、守法经营行为,提高市民的打假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3)宣传月期间,充分发挥“一会两站”作用,在我区各社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内,有针对性的开展“消费维权进学校、进社区”活动,扩大消费维权宣传教育覆盖面。

(四)积极参与“最美人”评选活动。组织全局干部积极参与“最美人”推荐、评选活动,在全区唱响“最美声音”,倡导“最美精神”,让正能量迅速传遍千家万户。

(五)开展“爱护清洁油城建设美好家园”、“文明交通你我同行”、“邻里守望”活动。组织全局干部开展捡拾白色垃圾、清理楼道杂物、清洁交通设施、参与交通执勤、关爱空巢老人等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

二、有关要求

1.全局各科室(队)、协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协调,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开展第十三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作为今年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以月带年,切实把“公民道德建设月”各项活动落到实处,促进“公民道德建设月”的深入开展。

2.以座谈会、学习例会等各种形式,组织全局干部和私个协会会员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基本内容、精神、精神、精神、志愿服务理念等。

3.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各科室(队)要及时向市工商局上报信息(3月份不少于2篇),并向广播、电视、报纸和工委网站踊跃投稿,及时反映在公民道德建设月中取得的成绩和先进经验。采取图片展、黑板报、张贴宣传画、悬挂标语等形式,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4.公民道德建设、诚信教育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区文明办将根据我局制定的方案,对我局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作为今年文明单位测评的重要依据。在第十三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经验,继续将此项工作作为长期任务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法规(监察)室做好总结上报工作。

2021年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方案第2篇

今年3月5日是毛泽东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50周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部署要求,大力弘扬雷锋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同学们的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校团委决定在三月份以“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植树节”、“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契机开展系列活动,引导同学们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良好社会风尚的创造者,形成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弘扬雷锋精神,做文明中学生

二、活动内容安排

1、开展“学雷锋,见行动”系列活动

活动时间:3月上旬至3月底

活动主题:用行动践行雷锋精神

活动形式:以班级为单位召开主题班会和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详见活动通知)

2、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活动时间:3月中旬

活动主题:播种绿色 留住春天

活动形式:高一高二部分学生代表参加植树活动

3、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

活动时间:3月26日

活动主题:强化安全意识 提高避险能力

活动形式:以年级为单位组织紧急疏散演练,并利用升国旗仪式进行专题教育。

4、国旗下的讲话

活动时间:3月份每周一

活动主题:围绕雷锋纪念日、植树节、安全日进行专题讲话

活动形式:各级部升旗仪式

5、组织开展春季体育运动会

活动时间:3月中旬至4月中旬

活动项目:班际男子篮球(42级)、啦啦操(43级)、拔河、跳绳、长跑接力

活动安排:以班级为单位组队参加(详见活动通知)

三、活动要求:

1、班主任老师要根据方案安排,认真组织学生,配合学生处、团委开展各项活动,注重活动的实效性,并确保活动期间师生人身安全。

2、各年级学生处要根据活动方案做好各项活动的开展、评比工作,及时将活动相关材料上交校团委。

2021年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方案第3篇

今年3月是自治区第十六个“公民道德建设月”。组织开展好“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自治州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精河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聚焦总目标、盯住总目标、落实总目标的具体体现,是加强民族团结、助力“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有效举措,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载体。根据自治区、自治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精河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决定在第十六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期间广泛开展“321”道德实践活动(即:开展三个活动、启动两项评选、举办一次比赛),并以月促年、久久为功,推动公民道德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展三个活动

㈠举办道德讲堂活动。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道德讲堂为主阵地,全年围绕“爱国、团结、奋斗、感恩”主题,持续开展道德教育。3月份,要聚焦“民族团结一家亲”主题,开展道德讲堂集中示范活动。挖掘“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讲述结对亲戚之间的感人故事。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选好示范点,打出特色牌,既要按规范流程组织活动,又要结合主题内容进行创新,形成点燃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效应。(3月15日前完成)

㈡举行“我是中国公民”宣誓活动。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我是中国公民”宣誓活动,教育各族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公民和教民的关系,弄清楚首先做一个好公民、才能做一个好教民的道理,进一步发扬爱国优良传统,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宣誓活动具体要求见附件)。(3月14日前完成)

㈢开展献爱心志愿服务活动。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各级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村,要持续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要弘扬雷锋精神,践行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理念,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集体组织或个人自发的方式,围绕爱心捐助、家政服务、文体活动、医疗保健、法律服务等内容,为空巢老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众献上爱心,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手中。3月,要集中开展一次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托“访惠聚”驻村工作队的力量,摸清所驻村队留守儿童数量,了解其生活现状,通过开展爱心结对,扶贫助学、心理疏导、健康体检等活动,为留守儿童送温暖、送知识、送健康,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浓厚氛围,3月20日前,各单位将关爱留守儿童图片信息、具体情况上报县文明办。

做好两项评选

㈠做好第五届自治州道德模范推荐活动。在大力宣传精河县第四届道德模范和历届各级道德模范先进事迹的基础上,坚持群众评、评群众,按照“诚实守信模范”、“助人为乐模范”、“团结友爱模范”、“见义勇为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六个类别,做好自治州第五届道德模范推荐工作,把先进性强、群众认可度高、可敬、可信、可学的道德模范推荐上去,不断深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展示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着力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素质,培育良好道德风尚。(具体要求见《关于做好自治州第五届道德模范实施方案》)

㈡做好“最美精河人”系列评选活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宣传和表彰一批我县各条战线上甘于奉献、勇于创新、争创一流的先进典型。3月份启动“最美精河人”系列评选活动,按月分类别进行评选,年底集中表彰,大力弘扬社会正气,传递社会正能量。(具体要求见《关于开展2017年“最美精河人”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

三、举办一次比赛

举办第二届精河县“大美新疆·大爱故事”讲故事大赛。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善于挖掘总结身边的感人故事,运用讲故事的方式开展宣传教育,主要讲好在“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中涌现出的大爱故事,讲好“访惠聚”驻村工作队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感人故事,讲好在脱贫攻坚中自强不息、努力摆脱贫困的故事,用“小故事”说明“大道理”。比赛自下而上层层开展,3月25日前,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完成选拔赛;3月27日前,将前3名获奖选手资料和演讲稿上报县文明办;4月25日前,组织县级初赛;5月组织自治州复赛,选出优秀选手赴自治区参加决赛。

四、相关要求

㈠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把开展第十六个“公民道德建设月”各项活动作为今年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狠抓工作落实。要按照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从中受益”的原则,结合实际,创新“321”道德实践活动的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和载体,并注重总结、形成机制、加以推广,各乡(镇、场)在3月10日前,组织辖区各单位工作人员集中开展一次“关爱他人”“美化家园”等大型户外公益活动,并及时上报活动简报。

㈡县广电台、县外宣办、县新闻中心、县电子政务办等各类主流新闻媒体,要加大第十六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精河县第四届道德模范、最美人物的宣传报道力度,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㈢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公民道德建设月”期间的活动图片信息、、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及时上报县文明办。各乡(镇、场)每周上报2条以上活动信息,县直各单位每周上报1条以上信息。